兒童視力保健

定期的視力檢查

定期的視力檢查

 

4~6歲為視力的重要發育期,到此階段,孩童的視力已經大致與正常成年人的視力接近,至遲到了8歲,視力的發育即趨定型。所以家長必須特別注意此階段的孩童用眼狀態,除了學校每半年的基本視力檢查外,一發現有家中幼兒有不正常的用眼,例如瞇眼,或者是表示看不清楚時,應立即帶至眼科做進一步的檢查,並採取積極的改善措施。

 

弱視

 

弱視的最佳治療時機,即為上述孩童的視力發育期,也就在4-8歲為主,超過8歲,視力即已定型,可能無法治療。造成弱視有先天性和後天性的因素,先天性原因包括青光眼、眼瞼下垂、白內障、斜視、遺傳性的屈光不正等;後天性原因包括角膜混濁、斜視、亦有可能產生各類型的屈光不正或者是兩眼不等視等。

屈光不正造成的弱視,若能在7歲之前積極治療,效果通常都很好。

 

配鏡

 

如因近視、遠視、散光、不等視等屈光不正現象,而必須接受視力矯正時,應先至眼科接受專科醫師的驗光等詳細檢查,再決定處置方式。如需配戴眼鏡,則要先取得眼科專科醫師的驗配處方箋,再行裝配。